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今(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除配合世界關務組織(WCO) 發布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 2017年版,以確保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分類與國際同步;另為減少徵納爭議,並調整部分稅則號別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本次增訂、刪除及修正海關進口稅則1,421項,其中類註、章註、目註及增註規定異動59項;稅則號別異動1,362項,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 HS2017年版修正部分
(一)配合國際組織要求,加強糧食安全及環保生態物品之監控
1、因應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加強糧食安全管理需求,例如,擴大稅則第3章鯉魚之物種範圍;將現行「未冷凍」甲殼類動物,再具體細分為「活、生鮮或冷藏者」及「其他」;並刪除第44章目註二,擴大木材品種涵蓋範圍等。
2、 依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管之部分物質,增訂製造化學武器之管制化學品專目,俾利國際動態之蒐集及資料比對。
3、 依據鹿特丹公約規定之危險化學品及斯德哥爾摩公約規定之持久性環境有機汙染物等增訂專目,以加強對該等有害化學品及殺蟲劑產品監控。
4、 因應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局要求,對含有麻黃鹼、假麻黃鹼、新麻黃鹼或其鹽類之醫藥製劑增訂專目,俾利監控該等貨品貿易情形。
5、 因應國際竹籐組織要求,對竹製地板、竹製及藤製家具等增訂專目。
(二)配合國際貿易型態改變,反映目前貿易實情
1、 考量陶瓷產品或其交易不再以無釉或有釉區分,將第6908節(有釉陶瓷產品)併入第6907節(無釉陶瓷產品),並以業界較慣用之吸水率分類。
2、 因應科技型態改變,修正稅則第48章章註四新聞紙歸類標準、第85章章註八以擴大第8542節「積體電路」之適用範圍;增訂發光二極體燈泡、混合動力車及電動車等專目。
3、 增訂貿易量高及刪除貿易量低之節或目,例如,增訂稅則第220291目「不含酒精之啤酒」;刪除第8469節「打字機,不包括第8443節之列表機;文字處理機」(併入第847290目)。
(三)釐清本文內容,確保分類一致。例如,增訂第9620節,以適用各種材質之「單腳架、雙腳架、三腳架及類似品」,並配合修正第15及16類類註一、第39、44、68、90、94及95章章註一之排除規定。
二、減少徵納爭議修正部分
(一)修正“Almonds”之中文貨名為「扁桃仁」,俾與“Apricot kernels”「杏仁」有所區分,並將該2項貨品稅率調整一致,以利海關實務執行。
(二)參據HS對稅則第8414節之詮釋,將「鼓風機」自現行第841480目移列至第841459目下,以符合HS分類架構。
(三)參據HS分類結構,於稅則第841810目「使用分門之聯合冷凍冷藏箱」下依容量大小增訂3項「家用分門之組合式冷凍冷藏箱」,以符合國際規範。
(四)HS於部分「章」“chapter”下設有「分章」“sub-chapter”,為使本稅則章節架構更為清楚明確,於各該相關章下明列「分章」文字。
(五)電影法及廣播電視法已刪除電影事業及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制規定,配合修正稅則第85章增註六相關規定。
關務署補充表示,本次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為生效日。
有關進口人是否得適用海關進口稅則修正後之稅率,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依據。
新聞稿聯絡人:潘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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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