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暑假期間,出入境旅客大增,海關提醒旅客於出入境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以免不慎違規受罰。
一、攜帶幣券逾以下金額,應向海關申報:
(一)外幣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
(二)有價證券總面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
(三)人民幣超過2萬元。
(四)新臺幣超過10萬元。
二、每位入境旅客(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攜帶菸酒免稅數 量:
(一)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
(二)菸類: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三、攜帶自用藥物的限量規定,請參考《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旅客攜帶幣券、菸酒、藥品超過限量,或所攜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如(3C家電用品、精品服飾及名牌包等,但管制品或菸酒除外)的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萬元免稅限額者,應經由紅線(應申報)檯向海關申報通關,以免受罰。
關務署表示,旅客攜帶超額外幣、人民幣申報規定,已行之多年,惟每年仍發生多起未申報遭處分沒入案件。據統計,自103年起至105年6月止,違規攜帶外幣、人民幣及新臺幣入出境案件計302件;另查獲旅客攜帶超量菸、酒計案計2,471件。
關務署籲請旅客務必向海關誠實申報,查詢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項下「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311-085,由專人服務解答,歡迎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吳如萍
聯絡電話:25505500分機2944
民國1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