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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字第1018003608號:公告元旦連續假期(101年12月29日至102年1月1日)基隆關稅局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2012-12-1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公告字第1018003608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元旦連續假期(101年12月29日至102年1月1日)本局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稅總局101年12月4日台總局徵字第1011027426號函。
公告事項: 
一、為服務廠商及維持元旦連續假期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局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及船舶維持24小時通關。
(二)郵包作業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值勤。
(三)101年12月28日(連續假期前1天)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於當日處理完畢。
(四)連續假期期間如需辦理通關者,無需事先提出申請。
(五)進口組、出口組、五堵分局、六堵分局及桃園分局之進出口通關案件,於101年12月29日至102年1月1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集中在局本部1樓服務中心辦理;臺北港辦事處及馬祖辦事處之通關案件於各該辦公處所辦理。
(六)稽查組結關檯、倉棧組監理課、花蓮分局及該分局蘇澳派出課照常24小時輪值;基隆港東、西岸櫃場及雜貨碼頭酌情派員值勤。
(七)元旦連續假期期間經海關公告派員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者,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徵收特別驗貨費。
二、本局局本部服務中心及處理緊急事件聯繫專線電話:0800306001(免付費服務電話)、(02)24213272(緊急聯繫電話)、(02)24213273、(02)24202951分機1005(服務中心電話)。                        
 
 
民國1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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