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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AEO相互承認協議 企業輸美省時省錢 2012-11-29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11.28 03:00 am
我國第1個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已經誕生,輸美大廠將可實質獲益。台美雙方26日在華府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最慢3個月內,包括宏達電(HTC)等取得台灣AEO資格的企業,其輸美貨物,將可享有美國提供最低查驗與最快通關的優惠待遇。
台美AEO相互承認後,財政部評估,將有利於推動後續國家的AEO相互承認協議簽署工作,包括中國大陸在內。據瞭解,財政部正積極與3至4個國家洽商AEO相互承認協議,最快明(102)年將會再傳佳績。
在互惠基礎下,我方也需提供美國AEO企業,進口貨物同等待遇。財政部關稅總局評估,美國AEO企業輸台貨物,在最低查驗率與最快通關時限下,每1貨櫃至少可省下新台幣8,000元的查驗費,以及節省4小時以上的通關時間。
台美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後,已取得我國安全認證的172家優質企業(AEO),將是最大受益者。財政部指出,經由協議相互認證,不僅有利業者輸美貨物快速通關,更有助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的利基。
據統計,台灣是美國第10大貿易國,美國則是台灣第3大貿易國,2011年台美貿易總值達621億美元。我國AEO企業對美進出口總值多達157億美元,約佔我國對美貿易總值25%。AEO相互承認協議完成簽署,對促進台美經貿發展具重要意義。
財政部昨(27)日指出,我海關優質企業(AEO)與美國海關及貿易夥伴合作反恐規範(C-TPAT),是在11月26日,於在美國華府完成相互承認協議簽署,這是台灣在國際間建立的第1個AEO相互承認協議。臺美雙方海關將互相承認對方AEO的驗證結果,並給予對方AEO業者便捷通關的優惠待遇。
 
 
 
AEO優惠措施
項目
出口業
進口業
通關
設立貨物未放行案件處理單一窗口,提供解決通關問題
設立貨物未放行案件處理單一
窗口,提供解決通關問題
得申請自行具結替代稅費擔保
提供稅費擔保後先予放行者,
得按月彙總繳納稅費
查驗
報單離岸價格1億元以上,得申請免審免驗
最低文件審查及貨物查驗比率
最低文件審查得改為免驗或優先查驗
抽中查驗者得改為簡易查驗,
或優先查驗
得申請使用非侵入方式查驗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                      陳美珍/製表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11/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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