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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11年4月15日起修正CCC8443.39.00.10-2「無線電傳真機」等30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602」內容,及CCC8528.71.20.10-5「具有無線通訊功能之機上盒,以微處理器... 2022-06-20

 2022-04-13 服務組第一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0413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117010526A
附件說明:如文(4)(1117010526A-1.pdf)

主旨:公告自111415日起修正CCC8443.39.00.10-2「無線電傳真機」等30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602」內容,及CCC8528.71.20.10-5「具有無線通訊功能之機上盒,以微處理器為基礎,內建或外接網際網路之數據機,具有互動資訊交換及接收電視信號功能者」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02」,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1124日通傳北決字第11100044980號函及111330日通傳北決字第11100162320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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