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表示,邇來屢屢發現廠商申報進口貨物(如機器設備),其貨品分類號列設有稽徴特別規定Z,卻未正確申報統計用數量,造成相關數據失真。由於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為政府釐訂財經政策重要參考,各貨品分類號列之進出口數量、重量、金額等資訊,廣為國內外各界關注及運用,正確性至關重要,為維護貿易統計品質,籲請業者正確申報。 依據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暨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稽徵特別規定」欄使用說明,代碼「Z」意指當整套機器設備或組合物品須拆散、分裝報運進口,其第1批報運進口時已填其整套數量,餘者於日後分批進口時,該數量應填列「0」,並按整套機器或組合物品應歸列之稅則號別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呂科長錦秀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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