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為降低太陽光電模組製造成本,提升國內太陽光電模組產業競爭力,強化我國太陽光電產業供應鏈,落實政府發展低碳綠能政策目標;為使稅則分類符合國際規範,貨名更臻周延,修正部分稅則號別內容,解決海關實務執行困難。該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經該院於今日(106年6月8日)第3552次院會決議通過,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讓產業更具競爭力:增訂第85章增註八規定,對輸入專供生產太陽光電模組用之接線盒、矽膠、封裝材料或玻璃,經經濟部證明用途屬實者,得免徵關稅。 二、為使分類更符國際規範: (一)增訂稅則第15141目「低芥子酸之油菜子油及其餾分物」及第15149目「其他」。 (二)第3304節貨名「…防晒及防止皮膚黑用品…」修正為「…防曬或助曬用品…」。 (三)第33049920號貨名「洗面膏」修正為「潔面霜」。 (四)第3916節與第740811目及其下所屬稅號共7項貨名「…直徑…」修正為「…尺寸…」。 三、為期貨名更臻周延明確,以利海關實務執行: (一)考量第1503節未涵括禽脂貨物,爰修正第15019000號貨名「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禽脂」為「第0209節除外之禽脂」,以符實際。 (二)第1516節之油脂加工範圍包括氫化、互脂化、再脂化及反油酸化,爰刪除該節下7項稅號貨名中限定油脂加工範圍之文字,使其均能涵括該節油脂各類加工範圍。 (三)第64011010號貨名「鞋頭包鋼之勞工用安全鞋」修正為「鞋頭包鋼之安全鞋」,避免同一貨品因使用者身分不同所產生之稅則爭議。 (四)第70200012號貨名刪除「專供」,以符合資訊科技協定原意;第70200013 號貨名增列「晶錠」,以涵括半導體多晶製程之半製品。
(五)第85441100號貨名「漆包銅線」修正為「銅製繞線(含漆包銅線)」,以完整涵括該目下所有銅製繞線。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本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於近日送請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新聞稿聯絡人:潘科長秀華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40 民國106年6月8日
106年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總說明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中華民國106年
財 政 部
海關進口稅則部份稅則修正草案總說明
一、修正背景
為降低太陽光電模組製造成本,提升國內太陽光電模組產業競爭力,強化我國太陽光電產業供應鏈,落實政府發展低碳綠能政策目標,增訂增註規定;此外,為解決海關實務執行困難,減少徵納雙方爭議,修正部分稅則貨名,爰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二、修正內容
(一)鑑於國內太陽光電模組產業尚未具經濟規模,生產太陽光電模組所需之接線盒、矽膠、封裝材料或玻璃等材料,缺乏廠商投入生產開發,不利我國太陽光電模組產業整體發展,為促進太陽光電產業發展,建構太陽光電普及化環境,加速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量,增訂第85章增註八規定,輸入專供生產太陽光電模組用之接線盒、矽膠、封裝材料或玻璃,經經濟部證明用途屬實者得免徵關稅。
(二)為使本稅則更符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以下簡稱HS)規範及原意,增訂2目並修正貨名9項,俾與國際稅則分類架構一致。修正重點如下:配合國際規範增訂稅則第15141目「低芥子酸之油菜子油及其餾分物」及第15149目「其他」,以符合HS分類架構;第3304節貨名「…防晒及防止皮膚黑用品…」修正為「…防曬或助曬用品…」、第33049920號貨名「洗面膏」修正為「潔面霜」、第3916節與第740811目及其下所屬稅號共7項貨名「…直徑…」修正為「…尺寸…」,以符合HS原意。
(三)為期本稅則貨名更臻明確周延,修正貨名12項,以利海關實務執行。修正重點如下:考量稅則第1503節未涵括禽脂貨物,爰修正第15019000號貨名「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禽脂」為「第0209節除外之禽脂」,以符實際;按第1516節之油脂加工範圍包括氫化、互脂化、再脂化及反油酸化,爰刪除該節下7項稅號貨名中限定油脂加工範圍之文字,使其均能涵括該節油脂各類加工範圍;第64011010號貨名「鞋頭包鋼之勞工用安全鞋」修正為「鞋頭包鋼之安全鞋」,以避免同一貨品因使用者身分不
同所產生之稅則爭議;第70200012號貨名刪除「專供」,以符合資訊科技協定原意;
第70200013號貨名增列「晶錠」,以涵括半導體多晶製程之半製品;第85441100號貨名「漆包銅線」修正為「銅製繞線(含漆包銅線)」,以完整涵括該目下所有銅製繞線。
三、修正結果
(一)增註部分:增訂1項。
(二)稅則稅率部分:4位碼稅號修正2項;5位碼稅號增訂2項;6位碼稅號修正1項;8位碼稅號修正18項。
四、修正效益
配合產業發展政策,增訂專供生產太陽光電模組用材料免徵關稅規定,降低太陽光電模組製造業者營運成本,有助於增加太陽光電模組廠商擴大在臺投資設廠意願,鼓舞我國業者利用太陽能電池之產業優勢,建構具市場競爭力之太陽光電產業,拓展我國太陽光電模組市場占有率;修正部分稅則貨名,使我國稅則更臻周延明確及符合國際規範,有利於海關執行稅則分類事宜,減少徵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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